创建

       成立宗旨符合力合紫荆的精神和文化要求,承认和拥护《紫荆学会中山同学会章程》,接受本会监督和指导。至少5名清华紫荆学会中山同学会成员(其中在读学员2名以上)共同联名发起。

申请

       联名发起人共同向本会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递交申请书,写明俱乐部名称、成立宗旨、运作模式、活动细则及常规活动等内容,并附上发起人名单及每位发起人的个人简历。

审核

      秘书处与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后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批准。

批复

       会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秘书处向发起人发出书面批复。

成立

       自书面批复发出之日起,俱乐部正式成立。以“紫荆××俱乐部”为统一称谓对外宣传。例如:紫荆慈善俱乐部。

运营

       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活动,并且提前向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报备活动计划。原则上,活动须按照报备计划执行。必须向理事会汇报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必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提交,总结年度活动举办情况及新的一年活动计划。

俱乐部负责人改选

       俱乐部进行换届选举前,上届负责人必须提前向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递交任期内工作总结报告。换届前,必须向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报备换届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安排,并遂交新一届管理团队候选人的详细简历。在学会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的指导、协调下完成换届改选。管理团队成员必须是紫荆学员,并且至少有一名在读学员。

撤并

       秘书处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草拟整改材料,陈述俱乐部当前问题,以书面通知俱乐部限时整改。俱乐部在接到限时整改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说明产生相关问题的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整改通知不予回复,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由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将向会长办公会提交撤并提案进行审议决定。公开宣布撤并事宜,俱乐部停止运作并解散。